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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婚的礼金?

咨询者 : fa143184 - 江苏     时间 : 2010-12-13 22:57:54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她经同事介绍后认识2个月不到订婚,没有请客,只是在家办了下酒席,礼金有6.6w还有首饰,但没有媒人,后来女方呈堕过胎,现在2人感情越来越糟,她逼着我退婚,说我退婚什么都得不到,现在我想问问我的礼金还有首饰能要回来吗? 现在还有个情况:1,礼金是我直接去工商银行取款机上取的现金给她的,有收据,然后和她一起去另一家工商银行存的定期,是她的名字;首饰是在家人面前给她的,这种情况去打官司有用吗?钱和首饰可以要回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0-12-14 08:02:25

耿志群   [江苏]    13401340819

应当要返还,你说的证据是有用的。

2010-12-14 10:25:16

赵世海   [山西]    13835101931

如果证据充分并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以酌情退还,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2010-12-20 16: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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