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2年借同村够条件买保障房的名子买的房子,现在被借方反悔要房子。期间购房费用相关手续皆有我办理,但交款名字是被借人。该咋处理?我是不够条件买房的。并该房一直有我居住10几年。
你好,你所说的被借方反悔要房子,根据我的经验应该是其根据房本或其他权利文件,证明房屋系自己所有,以便要求你腾房。但,如果你有充足证据证明购房出资是你、实际居住多年其从未提出腾房主张、证照材料原件都有你保管等情况,可判定房屋的实际出资购买人是你,对方的请求将很难成立。另外,如果保障房有房本的话,你需尽快确认自己的产权,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才是最终保障。
2016-01-26 16: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