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有员工十几个,多数是2015年内招聘的。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期,从入职时间到2016年某月为止的。现在公司要改革,想要全部员工签订一年期的合同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止,请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没有了入职时间,又和原来的旧合同无法正常延续时间,这样的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呀?应该怎样签订才是合法的?
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双方协商认可是可以的
2016-01-27 14:36:38
原来的工龄可以续接并作相关说明就可以了。
2016-01-28 15: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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