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商场2004年12月9日借尹某20万元,尹某从2005年2月到5月内在我商场拿货共计40多万元,在我出差不在家时把我儿骗到一个宾馆用几个社会青年強迫打了个93万的借条,2007年12月尹某将我儿起诉到法院,开庭时我儿不在家,法庭缺席判我儿还借款93万元,今天上午被法院拘留,我应怎么办?请法界人仁给指个路。
申请再审
2016-02-01 2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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