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由是未如实告之,所以只退保险金。 2015年11月17号本人因扁桃体肿大入院后做了切除手术,出院后把相关资料递交给人寿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拒赔。理由是合同告知事项第8条C:过去5年是否因疾病或受伤住院或手术这一条上面填写的否,之所以造成这个错误的原因,完全是由于人寿工作疏忽造成所至,之前我在武警总院进行身体全面检查已经明确告之曾经住院做过胆囊切除手术,而在他们的保单内容上没有体现出来。我提供证据后,他们又扯到2015.3月我因眩晕住院没有告之,之间我自已要求做了些例行检查,其中有一条检查有腔隙脑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