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假离婚前签订的两份协议书和证明书是否有效?

咨询者 : fa2147603367 - 广东     时间 : 2016-02-09 17:45:24    状态 : 已解决



(大致内容)第一份假离婚协议书:说明此属为买房而假离婚,要求房子过户给女方后立即复婚。 第二份证明书:房产证上名字虽是女方,但男方亦有付款,要求证明房子也有男方一份(房产证上无男方名字)。 两份证明都是私下签订,公证人为双方女儿(未成年),共三人参与 如今,过户后,女方希望男方去公证房子属其一人所有(因男方有前任和孩子),男方不愿意,怕以后母女俩不养他,也不愿意复婚,现抓着两份证明。 故咨询两份证明是否有效?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关于过户给女方后立即复婚可能无效,因为婚姻自由,其余有效。

2016-02-09 23:19:5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