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婚女人,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生活了好五六年,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孩子,可能除了租住地的邻居认为我们是夫妻,我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单身,我们只是处朋友,还没到谈婚论嫁的时候。这期间他与自己老婆一直分居,没有夫妻生活,不在一个地方。现在他想跟老婆离婚,老婆却说要告他重婚,让他赔三十万青春损失费,请问,我们这算重婚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2016-02-11 18: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