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院传票,2年前把人撞了全责。40来岁。医药费花了30W。 在家修养了将近2年。伤残等级是6级。我保险保了100W。 请问下,医药费是我先垫付了20W伤者付了10W左右都是有发票的。保险公司保的100W够赔吗?我垫付的20W还能拿回来吗? 他在家修养了2年 难道要付给伤者及护理家属2年的护理费吗? 还有法院传票上写着医药费是有我来承担,其他赔偿费用是保险公司承担。这是什么情况?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出庭。
2016-02-16 19: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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