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江西的,女方是湖南的,结婚证件是在江西办理的,但是女方户口还是在湖南的。夫妻分居已经二年了,二人有一儿子,因为生了孩子以后一直是由女方在湖南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又不同意,协商不成功。女方可以在湖南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吗,结婚证件都在男方手上。具体的需要什么程序呢?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016-02-17 08: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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