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跟女朋友没有登记,现在买房子,我们家自己出30万,他家一分不出,他要求写上她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假如以后出问题,这块首付怎么判断?婚前婚后财产怎么判定?请按照最新的婚姻司法解释给说一下,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结合你的描述,婚前你家出钱买的房屋,其产权应当属于你个人。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该房屋将视为你与对方的共同财产。
2016-02-24 1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