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刚转正不久就辞职,签订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有一条是服务不满五年要赔一定的培训费。但是我都没接受过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现在教育局要我赔偿5000违约金,教育局说依据不是那份合同,而是按照他们的规定不满五年赔5000.所有人都是那样的。但是我没签过相关文件或者协议,不赔就扣人事档案,这样合理吗
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016-02-24 09:21:12
可以要求教育局给出处罚依据,如果对于该处罚不服,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16-02-24 10:12:42
不合理的。
2016-02-24 2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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