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蔬菜大棚企业,涉及民间借贷,逃逸前他把大棚公证抵押给了一个债权人,现在债权人都已经在法院立案,因该蔬菜大棚涉及到政府拆迁补偿,法院以公证抵押为由把补偿款给了公证抵押的债权人,请问:法院这种做法正确吗?另外,公证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可向当地法院的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2016-02-24 09:18:21
具有法律效力。
2016-02-24 11:08:09
具有法律效力
2016-02-24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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