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在2010年毕业,因家里想给找个长久的工作,便托人给办理铁道动车乘务员的工作。当时办的时候把钱交给了张某这个人,当面也写保证书(如办理不成全额退款),可是在办理的过程张某又把钱交给了邵某,据邵某说他把钱又交给了某某,到最后工作没办成,钱也要不回来了,和张某要钱,张某说她没有,钱交给了邵某,联系邵某说我和他没有关系,钱是张某交给他的。2011年12月份报的警刑警队也说立案了,可是到现在一直也没有个音信,张某、邵某也一直还在给别人"找工作"。我就想质询下我这个事还有解决的办法吗?还有就是提醒大家谨防"找工作"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