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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涉及,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交叉问题 急?

咨询者 : hejia198158 - 北京     时间 : 2016-02-28 20:26:20    状态 : 已解决



被继承人(我的爷爷)死亡时间1985年(1990年出具的共同继承公证书上描述死亡时间),房产位于北京东城区 兄弟四人(兄弟老大是我的爸爸)共同继承公证书出具时间1990年 再婚.结婚时间1988年(和继母再婚无子女),再婚.离婚时间1991年(民事调解书上面没有提关于这个房产的相关信息),从此以后爸爸没有结婚过 。 我爸爸2015年死亡,我想知道这个房产算婚前个人财产吗?有没有这个继母的份?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关键看公证书的内容,是否明确指出继承的房屋与您父亲的配偶无关

2016-02-29 07:24:02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继母已经离婚,对方无权要求继承分割,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属于唯一继承人

2016-02-29 13:56:0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建议持有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稳妥。

2016-02-29 22:36:48

刘雪梅   [北京]    18614085357

该房产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你继母已经离婚,无权继承。

2016-03-02 20:18:2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研判;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2016-03-04 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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