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夫妻双方是男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是婚内财产,女方是共同还款人,现在准备离婚,银行贷款一共是二十万,女方想要房子,该怎么办呢!谢谢
是婚内财产平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6-02-29 19:55:52
根据你的描述,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即使双方离婚,对于该房屋的贷款仍需由两人共同偿还。如果女方想要房子,对于贷款部分应当与对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2016-03-01 10: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