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3月1日入职,2016年1月份提出离职,2月1号正式离职。3号发年终奖却没有我的。公司的理由是公司规定。而其他比我早几天离职的员工就有。在职期间,每个月轮流值班两天,法定节假日同样轮流值班,但是没有加班费和补休。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机会获得这几年加班费和年终奖吗?
加班费最多支持一年,可以主张年终奖。
2016-02-29 22:00:54
可申请仲裁尝试
2016-03-01 10: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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