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始建于1958年的公办学校,2015年经自治区批准正在建一实训基地,可最近县政府突然通知停工并要在经过此项目用地上修建一条公路把学校一分为二,学校的老师都不能理解,接受不了,请问县政府的人故法有法律依据吗?听说修这路是为了县里某区的房子好卖。
因为实训基地的建设是由自治区批准的,所以建议向上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县政府的行为是否经过了上级政府的审批,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县政府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
2016-03-01 1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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