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4年聘用合同,人事的说中间离职要双倍赔偿安家费,以及早走一年每年3000的费用,请问这些要求是否合理?工作两年,期间并未接受什么特殊的培训。现要求赔偿一万多。
只要没有接受过培训,离职不需支付违约金。
2016-03-01 06:52:25
无理要求,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2016-03-01 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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