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遗产含有储蓄162万和房改房一套,母亲没有保管好现金,被儿子以共同买房为由,没有知会另一方继承人,全部在父亲去世后取走,母亲然后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女儿以示公平。女儿建议协商解决,要求按房产(大家同意出售房子)折价补偿方式返还,儿子一直不反馈,只希望未来房子按“市场价格”变现后(未知何时能变现)来协商,女儿不同意。现在他利用母亲的口述,“1、已经取走的160万不予退还;2、要求女儿放弃继承父亲的另一半房产,然后一起卖,才偿还。女儿不同意放弃继承父亲的房产。
若无遗嘱,则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财产,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6-03-01 10:18:37
可以诉讼解决。
2016-03-01 15: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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