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亲生母亲去年突然去世。为了母亲的后事跟继父闹的不欢。今年继父告我要养老费,今年他61岁,还能独立生活、打工。我是12岁跟母亲到他家的,继父跟第一个老婆有一个儿子,比我大两岁。我母亲后来没有生育。在他家时,他对我一点也不好,我出嫁时什么也没有。现在母亲又去世了,我真不想养他。我该怎么办,要养的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要出多少费用。我是一名农村妇女。谢谢了!
1. 你小时候受他抚养,已形成抚养关系,对继父有法定赡养义务。 2.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3. 继父的儿子对他也有赡养义务,你俩分摊。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4 19: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