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然后请了病假,现在重新找了工作,前公司以我没有交接工作为由暂扣发我1月份整月和二月的十多天工资,要我回去继续工作等他们招到人来和我交接,可是我已经在新公司上班了,没办法回去继续工作,我和公司协商将工作暂时交接给在职的同事,等公司招到人以后再交接给别人,公司不同意,离职流程过不去人事部就无法清算工资,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拿不回来了
2016-03-04 2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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