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对房产进行公正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

咨询者 : fa2147604885 - 广东     时间 : 2016-03-06 17:49:26    状态 : 已解决



我出资购买的房子,但是因为限购问题房产证上是写的别人的名字,去做公正证明我是这个房子的实际所有人拥有所有权,这样的公正可以做吗?会受法律认可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吴寿腾   [上海]    15821449882

这样的公证应该无法做,毕竟违反政策的相关规定,但可以私下签订好完整清楚明确的合同,保留好相关证据,到时可以要求对方去协助过户,否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即使合同无效也能拿到本金和利息。

2016-03-06 18:24:09

刘铁军   [北京]    15811526276

不能做这样的公证

2016-03-07 11:45:19

吴少博   [北京]    18500566670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应当以房屋登记作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基础。 你所说的以公证的方式明确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情形,是违反《物权法》第九条规定的,因此无法进行这样的公证,也不会受法律的认可。 对于你想要证明你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的目的,建议保留相关的出资证据,并获得房屋登记人的书面认可为宜。

2016-03-07 14:30:09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不能做此类公证,你们可以自行签订协议,说明有关事实即可。

2016-03-09 11:07:1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