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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车办照肇事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 fa2147605022 - 辽宁     时间 : 2016-03-08 21:20:30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辽宁省调兵山市大明镇小冮村的张井东,2004年9月11日我骑摩托车与肇事司机驾驶的农用四轮运输车相撞,造成我左臂缺失,经鉴定为重伤,经调兵山市交警大队确认,认定肇事者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是在我受伤住院当日,交警大队派车将肇事司机送到家,至今了无音讯,我出院之后得知肇事车辆无保险想讨个公道,结果公安局与法院每次都答复我查无此人,推诿不予解决;后来我想通过调查肇事车辆来找肇事者,竟然发现肇事车辆登记表上为黑车,无发票,无合格证,在2004年8月23日由盘锦市盘山县农机监管所核发牌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车执照,肇事司机 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3条交通肇事逃逸罪。之后在2014年6月24日,我通过辽宁省调兵山市人民法院介绍信调取公安网页查到肇事者2008年还有军用牌照车辆检车,还在2013年申办了小型汽车的驾驶证,并获得了他所在地址的信息,但是至今法院和公安局还是推诿不予处理。公、检、法共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02条刑事案件不移交罪,现有法院民事缺席判决、中止裁定,公安局、检察院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盘锦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辽宁13S-9931号农用车肇事逃逸有关牌证情况的说明等证明材料。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维权。

2016-03-09 10:02:01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承担法律责任

2016-03-09 13: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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