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这里主要是大海养殖鲍鱼,因为鲍鱼值钱,所以出现很多专门偷鲍鱼的,所以鲍鱼养殖户一般都会几家合伙专门雇佣一个人看鲍鱼。现在有一个养殖户鲍鱼丢了,雇佣的那个人(有点弱智)非说是我们偷的。派出所的人向我们取证后,证明不是我们。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可以还我们清白了,后来雇佣的人不知道是被谁赶走了,距他离开到现在有十几天了,忽然跟丢鲍鱼的人说是我们拿一万元让他离开的。天地良心,我们都是老实人,从没做过这种偷鸡摸狗的事,被这么无中生有的诬陷,真的咽不下这口气。又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请专业人事帮忙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