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公司工作两年后,今年初被要求强制签自愿离职,后又被要求签入新公司,办公地点都没变,只是换签了家公司,被强制签自愿离职书时,还有一部分同事一起签的。 现在和新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和领导闹矛盾,在自身工作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通知待岗,只发基本工资,请问是公司行为是否违法,如果维权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能讨回之前两年的工齡和赔偿。
算工龄
2016-03-15 14: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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