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叫我去带我去帮他借高利贷,用我的身份证,他自己做担保人,钱是他拿去了用的,现在他没钱还,跑路了,高利贷天天追我,说不要让他们找到我,现在我都不敢出门了,我该怎么办?用发律可以解决我们朋友吗??
您好!您作为债务人有偿还借款的义务。但对于利息,就未支付部分,应不高于24%。
2016-03-17 20:45:20
你有还款的义务,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你可以不予支付。你偿还欠款后,可以向你的朋友追偿。
2016-03-18 10: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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