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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费?

咨询者 : fa147208 - 山东     时间 : 2010-12-14 18:15:18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孩子的父亲结婚快两年了,但是没有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村里人都知道.因为我们之间争吵,他一走快一年了,此间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没有任何联系.只有小孩的奶奶给一点钱,直到前几天他说要离婚并且不要孩子,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能告他遗弃家庭成员罪吗?能多要点抚养费和赔偿吗?我目前没有工作和任何收入

  最佳答案

李颖律师   [北京]    13693127273

你们没有登记,是同居关系。 孩子男方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是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他的行为,还不够构成遗弃罪。你们没登记,又不能得到婚姻法有关“遗弃”的保护。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4 19:12:53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属同居关系,可以要求其尽抚养子女的义务。

2010-12-14 18:33:27

韩玉强   [山东]    13153191888

你们不存在夫妻关系,可以解除同居关系。 孩子可以得到抚养费。

2010-12-14 1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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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遗弃罪 但可以要孩子的抚养费

2010-12-15 15: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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