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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问题?

咨询者 : fa2147606320 - 山东     时间 : 2016-03-28 00:13:14    状态 : 已解决



我购买了一套房子签了购房协议,2014年3月10日签了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开发商只拿了白开纸用铅笔画圈签的名字,并没给份购房合同。我交了87564元首付款,房管局也备了案。过了段时间,向开发商要购房合同没给,我到房管局复印了份我所签的购房合同内容,约定2014年6月30日前交房,逾期45日买受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虽然2015年2月份已交房,开发商至今不能交付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请问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能退给我已交的首付款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

2016-03-28 07:02:00

吴少博   [北京]    18500566670

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2015年2月交房的事实已符合买房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你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

2016-03-28 1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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