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家单位面试,面试成功后,要求打印银行流水,至少3000元,查询征信情况。最后将这笔钱拿去,要求说做满3个月之后才会在后期的工资中退还。这个合法吗? 合同中写着,未干满3个月,自动离职,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费;干满3个月,3000元会从以后会返还。 工作是就近分配,培训还要交培训费 。 本来说 4月初去工作的,现在人也不见了。 像这种情况,犯法吗? 我可以做什么来维权
收费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如果对方卷钱跑了的话,可能涉嫌诈骗,可以报警。
2016-03-31 16:23:40
在面试钱收取费用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建议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
2016-03-31 16:33:21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2016-03-31 1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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