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2011年10月~2013年10月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 至今(2016年4月)一直没有与我续签合同,但我仍一直上班,且工资社保都有,请问合同到期至今这段时间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赔偿是否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有权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04-05 12:16:10
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6-04-05 21:43:29
可以仲裁维权
2016-04-06 21:14:47
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04-07 0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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