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7年11月发生的工伤,2011年做的工伤鉴定,今年给我伤残补助金按1997年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补偿,合理吗?我是否可以要求按现在的补偿基数,要求补偿,是按新文件执行,还是按以前旧文件补偿。求解答。谢谢。
您好: 应当以工伤认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做基数补偿;按工伤认定时的文件执行。 仅供参考。
2016-04-13 15: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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