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9年当兵2001年退伍。带安置卡。2002年民政局分配到一企业单位。叫我携带3000元去单位报道,我按时去报道,可单位说我的档案没到也没收到通知,去民政局问。到民政局问说送去了。后多次问民政局,去单位都是这一句话。后单位倒闭。民政局说不会再安排工作和补偿。我后还多次问都无用。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还有什么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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