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5年前我离婚了,认识了莆田一当地离异男人,2012年11月份他把一农村信用社卡给了我,并在卡上打了15000元,当时在老家我取了5000元,后来回莆田他告诉我卡没磁了,要我把钱都取出来,2013年春节我去他家时给了他5000元,后来他又要买剪菜机要我汇入他邻居帐号上2000元,我们虽然认识了五年,但在一起时间了了无几,我看他这人不靠谱,现提出分手,我给他的钱他一概不承认,而且还要到法院告我,说15000元5年连本带息要我还他22500元,请问他这样合法吗?
看具体合约内容
2016-04-21 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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