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厂里上班,从梯子上面摔下来导致脚后跟粉碎性骨折,经医院看要动手术加钢板固定,手术后一周出院,出院手续老板办的都被老板拿走,问他要了好几次不给,当时出院的时候老板支付了受伤一个月的工资,由于是快过年了,老板就说你先回家休息,好些了再来工资不会少你的。而事后两个多月来了,到医院去复查后就让我爸爸去上班。都发工资时不发给我们说我们没上班就没有工资,我们就想到劳动局去处理,劳动局需要医疗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老板不给,还要二次手术,我们现在想和老板一次性把钱结清,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我们问他要十万,他要依据。我们应当提供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