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需要咨询你以下几个问题: 我公司总公司在深圳,工厂在合肥,深圳实为我们总公司,但是我们公司并不在它的名下,只不过我们公司是同一个老板。 1、老板现在觉得在合肥购买保险费用,公司承担太大了,合肥公司需要交纳800/人,而深圳只需400/人。他想将所有员工全部在深圳购买社保,可以吗?有没有其他可以缩减公司成本的办法? 2、现在的员工有很多都购买了农村养老保险,公司给他买不了五险,因为每人只能买一份养老保险。那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做呢,若是不给员工购买五险,员工辞职需要追溯公司,说我们没有给她购买五险怎么办?有办法规避吗? 3、我们公司经验3年了,之前一直未购买五险,是从今年2月份开始全部购买的。那么现在有员工离职,说我们之前没有给他购买社保,需要赔偿?这样有效吗? 4、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及劳务协议的人员,公司需要为其购买社保吗? 5、我们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