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做了4年多,计件工资,公司全部计件的工人上班不用打卡,各主管或班组长记考勤,月底交统计,发工资前10日张贴工资单,工资单不用工人签字,如无异议,工资准时打入银行卡。日经常要公司周六,周求上班,平时晚上加班3小时,我想起诉公司讨要4年以来的加班费,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注明,本月以前的工资条全部不见了,只能同事证明有加班,但也只能证哪个月加过班,但不能具体到每天。本人还在公司上班,按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以公司拖欠加班费为理由,被逼与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公司补偿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有多大。另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与公司签了第三固定期限合同。已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