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与人婚外情一年有余,我准备离婚。我是省直机关公务员,她无业,也无收入来源。家有一5岁女孩。请问:离婚孩子会判给我吗?孩子是我的生命。另她属于过错方,财产分割是否会给她少点?谢谢!
(1)离婚案针对孩子由谁抚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根据您叙述,孩子有归您抚养的希望。 (2)对方的婚外情可以认为她有过错,可以少分割财产。
2010-12-15 08:48:14
孩子给你的面儿大,主要是你有固定收入,有抚养能力。她的过错,不会导致少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少分的理由。况且,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要照顾女方利益。
2010-12-15 09:55:26
如果她没有工作,而你工作问题,个人认为小孩判给你的几率会大很多。如果有证据证明她由外遇,在离婚时是可以少分给她的。如有其他疑问或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吴律师138 7133 5844.
2010-12-15 14: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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