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结婚,12年有了一个小女孩,现在小孩快四岁了,小孩的户口落我名下的,老婆的户口没迁过来。我们因为感情不和,所以打算离婚。老婆今年满26岁,无今年满34岁。我是残疾人,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右腿有点阙,比如工地上出大力的活我干不了,但我有铝材厂修磨具的技术,修模工资是在6000到15000之间,12年我修磨具,6000元一个月,后来做销售就没修模了,如果小孩归我抚养,我可以再去找个修模的工作,這样抚养小孩是不成问题的。我现在无车无房,但现在有能力在二线城市买套房。老丈人是包公头,家庭条件比我家好好多倍,她们家有三套房产,一处厂房。结婚后,老婆一直没上班,一天班没上过,所有开支都是我出的钱。在这几年里,老婆每天的日子是在床上玩手机度过的。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怎么才能有這个把握,孩子判给我,我可以不要老婆出抚养费。跪求律师指教。谢谢!
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6-05-10 06: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