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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申请超时如何补偿?

咨询者 : fa2147608631 - 浙江     时间 : 2016-05-03 16:37:27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父亲诊断为职业病时间距现在已经超过一年的申请时效。《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兰溪市诸葛煤矿已经破产,不存在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没有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主体。 那么我父亲怎么申请补偿?市里社保局说不属于工伤受理范围。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不属于工伤受理范围。

2016-05-10 0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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