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合租了一间套房,和房东签的房租合同上面留的是我的名字,房租合同也明确规定了不得转租。我朋友私自将他的房间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每月收租金600元(没有分过我一分钱),已经快半年时间了。他自己又在客厅这种公共场所住了半年。请问,我是否可以向他索赔违约金,该索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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