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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18年,男方要求離婚,只因做家務慢,說不合適?

咨询者 : fa2147609019 - 广东     时间 : 2016-05-09 15:35:0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師您好:結婚18年,两男两女,最小的女兒不到两歲、男方提出離婚、男方近两年常有外遇不回家、近幾年一直都在做小本生意、女方一直在店鋪幫忙和照顧家庭、但男方从沒給過工資、女方沒有任何收入、男方和女方說離婚後財產平分、但男方說財產只有两萬元、孩子每人两個、請問女方有何保障嗎?女方該怎麼做?急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女方有权不同意离婚。

2016-05-09 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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