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兼职工资共500多,发工资的人,一定要我们去地税局开发票才给工资,抬头是他们公司,这合理吗?
不合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无条件支付工资,让员工开票抵扣加重了劳动者的负担,属于一种变相拖欠工资的行为,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016-05-19 10: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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