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前售楼小姐跟我们说先交五万元的意向金,到开盘时可以打0.97折,没看中房子可以退款,我们开盘时去看,有看上了,也签了认购书,认购书说明我们要在十天之内去办理手续,签订合同,超期将没收意向金,就在还不到十天的时候我们去了售楼部,售楼小姐跟我们说他们的合同还没做出来,回去等我们的通知,售楼经理有在我们的认购书上写着,以通知时间为准。但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电话打了多次了,他们还是说还不能办理,要叫我们等,还说要应该要年后才能办,等到年后那都已经过三个多月了,请问这个有没有关系,他们到时会不会把我的意向金给没收了?
你好,依据你所述的情况,开发商可能涉及在没有取得预售资格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并收取客户资金。建议向售楼小姐要求出示房屋城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依据编号上网查询该楼盘信息。
2010-12-15 14:05:23
售楼处收取的意向金具有定金的性质,现在迟迟不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意向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5 14: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