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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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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证据能否证明。。?

咨询者 : a2469376 - 四川     时间 : 2016-05-24 15:10:45    状态 : 已解决



离职证明 XXX,女,身份号XX,该同志2010年6月23日应聘到我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订至2018年6月23日。从2014年1月17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无假不到,连续旷工三天,已按国家相关法律及公司管理办法于2014年1月23日按自动离职处理。于2016年1月14日补办离职交接手续,现已办理完毕。公司为其办理的个人社会保险截止2014年1月31日 特此证明! XX单位 2016年1月14日 请问该离职手续能否证明事实: 1单位2014.01.23日对我单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并且停止保险购买的事实行为,解除了与我之间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2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不谈时效的情况下)我此证据向相关部门提起要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我失业保险待遇的损失?能否获得支持 旷工的事实案情是我生病单位不给我办理请假手续。单位未按违纪员工奖惩流程就对我做出自动离职,处理主动事实解除劳动关系未通知过我,也未出具解除关系证明。而其按违纪员工奖惩流程就对我做出自动离职处理。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申请仲裁。

2016-05-31 14: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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