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有编制,单位一共是八个人,有六个人调到政府部门工作,工资在那开,我们两个人,以前大家差距不太大,可是最近开发区有文件涨工资,一下差了2000元,我们找领导,领导说不管,因为不是财政拔款,所以不给涨,但是涨工资是开发区所有事业和公务员都涨,我们该怎么办,应该走哪些程序呢,领导说我们俩已经按临时工处理了,但是没有人和我们签合同,这样合法吗
1。单位员工同工同酬,你有权要求支付和其他职工的差额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2。法律上无临时工一说,只要你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就属于正式职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5 15: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