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房子出租,在招标公告上写明于5月25日截止,并交押金5万元。后有人于25日后报名,村二委会决定一起投标,25日前报名的人提出异议,认为应由25日前报名的人先投标,25日后报名的人再投标,村二委会是否构成合同违约?、25日前报名的人要求是否合理?
构成合同违约
2016-06-05 21:14:1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