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打工的人贪污了买东西的钱,什么情况就够成了贪污罪
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可能构成侵占罪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2-15 15:20:28
饭店打工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他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构成了侵占罪,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5 15: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