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2012年向我借20万开酒店,借条上写月息1.5分,只是未注明还款日期。2013年4月酒店倒闭,欠款一直未还。讨要过几次都没还。我可以起诉他吗。刚开始碍于亲戚,只还本钱都行。可就一直没还。他在2013年9月份和妻子离婚,可能是假离,因为2人到现在都还住在一起。老家一套房子给女方,自己有一辆车。东莞大朗有一套房(好几年都卖不掉的),请问我可以起诉吗。能胜诉吗。能讨回多少钱。 现在他本人没有现金或存款子类的财产。我不想要他在大朗的那处房产(卖了好多年都没卖掉)和他那辆汽车(差不多要报废了)。他现在又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如果胜诉了。我能要回现金吗。或是他老家的那处房产吗(因为是农村,房子很可能没房产证)“ 。他久拖不还我该咋办。法院会判刑(关押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