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于2016年1月16日因车祸不幸伤到头部送到我县县医院,1月17日在县医院做了开颅手术。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病情已有所好转,医生瞩回家休养。四个月已后到医院来做颅骨修补手术。2016年5月7日到县医院做了颅骨修补手术,手术第2天病情恶化,医生叫转院。5月8日转到州医院。5月18日死亡。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我哥方无则,大货车全部责任。现在交警队叫我们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请问律师我们一定要这鉴定吗。这是一个交通事故官司还是一个医疗事故官司。我要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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