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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2147610395 - 河北     时间 : 2016-06-08 11:06:50    状态 : 已解决



我爷爷前些年在信用社以入股分红的形式存了几万元,现在我爷爷去世,信用社说改名得到公证处去公证,确认有继承权的人来继承。公证处说,得死者配偶和子女都得到场,才能确定继承权。请问必须得这样办理吗?有其他办法吗?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闻道律所   [北京]    18518071807

办理公证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当事人到场。

2016-06-02 11:52:30

万景峰   [湖北]    15972195585

这个问题你要跟信用社沟通,看他们是怎么规定分红问题的

2016-06-02 11:53:31

高宏图   [河北]    15830856666

要么办理继承公证,要么到法院起诉处理

2016-06-02 18:38:35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法定继承。根据你的介绍,信用社和公证处的要求是正确的。

2016-06-02 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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